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接收程序 一、所需提供资料 1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(接收单位已在协议书上“用人单位”盖上公章); 2、学校推荐表; 3、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; 4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注:如是暂缓就业的需加上一份《暂缓就业协议书》;如是省办民办学校需学生提供“招录花名册”。 联系人:王小姐 电话:020-34086087、32709846 Q Q:1145463987 邮 箱:hnwjh_2006@126.com